是直接连接国家与民众的关键场城。正因如此,对于社区治理的理论探讨、政策创新和实践探索成为当前社会治理进程中最重要的行动,也使得社区成为多方跨界联动、协同整合的重要阵地。
社区治理的核心是人。针对人所进行的治理存在两种关键取向。
一种是“秩序”取向。过去的治理遵循的是秩序逻辑,虽然也是针对人进行的,但更强调对人的管理、约束,将人视为治理对象,因而较少体现出人的主体性。当然,这并非对其加以否定。实际上,这种秩序逻辑的社区治理在社会转型加剧、社会问题丛生、社区需求纷繁的背景下是必需的,也是应对社会失范和社会无序的重要力量。然而,秩序逻辑的社区治理会随着一一些新的因素驱动而发生转变。
另一种是“活力”取向。当前有两股力量驱动着社区治理必须朝向更加实质性的方面转变:一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策逻辑;二是社区日益精细化、精准化的需求逻辑。这两种力量对原有治理中强调对人的管理与制约、对人作为被动接受管理的客体的导向进行了超越。当前的社区治理在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基础上丰富了共内函,强调从将人视为被动治理主体向将人作为积极参与主本转变,注重人在社区治理中的主体性、能动性。
过去,在社会治理领域一直存在“一管就死,一放优乱”的死循环,这实际上是没有打通秩序与活力之连接通道的问题。也就是说,秩序导向的治理逻辑王强调管理的过程中要能够与注重活力导向的治理逻而,这种对于秩序与活力双重功能的整合何以可能?笔者近几年陆续跟进的上海梅村(化名)的社区治理实践,正是将二者有效整合的治理案例。其成功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第一,党建引领成为贯穿整个社区治理历程的关键力量。社区党建引领并非一种直接的强制力量,而是巧妙地转换成“寓服务于管理之中”的治理策略。通过服务而不是关注问题本身来解决社区面临的问题,成为梅村治理发生转变的关键举措。梅村的实践验证了党建引领集政治引领和社会服务于一体,政治引领通过社会化服务得以实现,最终促成社区治理中秩序与活力的双重目标。
第二,社区治理中的人是治理对象,更是治理主体。梅村经验表明,单纯地将居民视为管理对象是难以有效治理。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创造机会,“让居民自己干”,是社区治理中人气兴旺的重要原因。也就是说,每个普通居民都应成为社区治理的主人,社区兴衰成败与毎个人都有关系。这与党中央强调的“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理念是一致的。
第三,借助专业思维提升社区治理效能。外部专业理念和先进实践成为撬动梅村治理创新的重要元素。无论是环保达人的理念输送,还是地球村等专业社会组织的服务项目输送,都为梅村治理带来了不同于原先依赖的治理资源。另外,专业社会工作理念以及“三社联动”工作机制也是提升其社区治理效能的重要支撑。
第四,强调边界莫过于关注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梅村的治理让我们看到,在社区场域中没有明显的政社边界,而是多主体基于社区情境形成了社区党建引领多元主体的治理共同体。其实践在经验上证明了治理秩序与治理活力可以同时实现,也在理论上超越了以往有关政社之间存在边界以及政社二元关系的叙事逻辑,探索形成了具有本土特色的边界模糊治理逻辑。社区治理实践中蕴藏着大量智慧,如何将这些实践智慧转换成可供推广和具普遍效用的知识,是当下社区治理实践与理论的共同使命。